0477-8359506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决策部署,全面做好收费公路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化解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降低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内政发电〔2019〕2号)文件精神,根据当前全市收费公路建设资产债务情况,通过将政府隐性债务合规转化为企业经营性债务。
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市场化改制后,政府在出资范围内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参与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营,不对其提供担保。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自主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在其经营范围内的提升国有资产配置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2020年11月26日开始,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不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
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6日
【上一篇】:道路交通管制公告 | 【下一篇】:无 |
鄂尔多斯市沿黄高等级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8 蒙ICP备18002909号-1 蒙公网安备15060202000323号 技术支持:鄂尔多斯市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